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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繁杰,李焱 | 《中国言法》:英国近代传教士汉学的创建与创见

孟繁杰,李焱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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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言法》:英国近代传教士汉学的

创建与创见


推荐语

19世纪是英国进入真正汉学研究的重要时期,英国在这一时期确立了自己在西方汉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成为继法国之后欧洲汉学研究的新旗手。本文聚焦于英国传教士汉学的重要开创者马士曼(Joshua Marshman)1814年出版的首部系统性研究汉语的著作《中国言法》(Elements of Chinese Grammar),对该书在汉字部件确立、古音构拟、汉藏语划分、词类归纳等多个维度的贡献进行梳理。该研究对厘清英国汉学和汉语语言学史的发展历程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孟繁杰,汉语言文字学博士,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华文系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中文教育、世界汉语教育史及汉语史。在《中国语文》《民族语文》《古汉语研究》《语言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多篇;独立出版语言学专著一部,作为第二作者出版语言学专著三部;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十余项。


李焱,汉语言文字学博士,厦门大学中文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语言学史和世界汉语传播史。


摘要:马士曼所作《中国言法》(1814)将西方建立在拉丁语语法基础上的汉语研究、英国本土的英语语法研究、新兴的历史比较语言学思想和中国传统汉语语言文字学思想融会贯通,在汉字研究中较早具备了部件意识。在语音研究上,《中国言法》较早将汉语与梵语比较,在36字母的基础上进行古音构拟,并初步划分出了汉藏语系的范围;在语法上,其建立了包括小词(虚词)在内的汉语词类体系。这些研究搭建起了汉语语言学体系诸多问题的基本框架,《中国言法》的出版也标志着英国近代传教士汉学的确立。

关键词:英国汉学;语言学史;《中国言法》


在19世纪以前,英国的汉学研究一直处于零散的萌芽状态,英国对中国的了解和研究一般是借助以往欧洲各国的材料进行的,其中往往充斥着臆测和想象的成分。在文学创作方面的代表作是英国作家约翰·曼德维尔(John Mandevile)14世纪所作《曼德维尔游记》,该书分为九章,描述了作者在包括印度、中国等游历的过程,该书虽以游记为名,但实际上是一部虚构之作。语言学方面代表性的研究则有一位对汉语具有浓厚兴趣的建筑师约翰·韦伯(John Webb)于1669年所著的《论中华帝国的语言是原始语言的可能性》(An Historical Essay Endeavoring a Probability That the Language of the Empire of China is the Primitive Language)。约翰·韦伯本身并无汉语读写基础,因此他的论据是建立在引证基歇尔(Athanasius Kircher)、卫匡国(Martino Martini)、门多萨(Mendoza)、曾德昭(Alvaro Semedo)的材料基础上的,其写作的目的也是将汉语纳入《圣经》语言体系,论证汉语是“巴比塔”之乱之前的原始语言,这种研究对了解汉语本身来说并无创建。此外,英国近代著名的东方学家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也在亚洲学会的第三次、第七次、第八次演讲等处简单涉及汉字的构成及汉藏语关系的一些内容。①与之相比,同为一脉的欧洲各国在汉学的研究尤其是汉语的研究方面远远走在英国的前面,如意大利卫匡国约在1653年完成了《中国文法》(Grammatica Sinica),1703年西班牙瓦罗(Francisco Varo)出版了《华语官话语法》(Arte de la Lengua Mandarina),1728年法国马若瑟(Joseph de Prémare)完成了《汉语札记》(Notitia Lingae Sinicae),1730年德国巴耶尔(T.S.Bayer)完成了《汉语博览》(Museum Sinicum),1742年法国傅尔蒙(Fourmont)出版了《中国官话》(Linguae Sinarum Mandarinicae Hieroglyphicae Grammatica Duplex)。因此,钱锺书认为,英国“17世纪和18世纪可以说都属于所谓的中国研究的前汉学时代”。

从汉学的分期来看,学界一般认为:“西方汉学经历了‘游记汉学时期’‘传教士汉学时期’‘专业汉学时期’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而作为一门学科真正创立应该是在‘传教士汉学时期’。”英国汉学作为欧洲汉学的后发者,缺乏一个完整的“游记汉学时期”。19世纪是英国进入真正汉学研究的重要时期,英国也是在这一时期确立了自己在西方汉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成为继法国之后欧洲汉学研究新的旗手。因此,探讨英国在这一时期汉学研究的发展变化,对于认识西方汉学的历史脉络乃至于中西方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一时期一位最早定居中国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先后出版了《通用汉言之法》(1815)、《华英字典》(1815—1823)、《广东省土话字汇》(1828)等,并通常被学界认为是英国19世纪汉学的开创者。而实际上,另外一位定居印度塞兰坡(Serampore)的英国传教士马士曼(Joshua Marshman)比马礼逊更早从事汉语研究,他第一个出版了全本中文版《圣经》(1822),尤其是1814年出版的《中国言法》(Elements of Chinese Grammar),是英国第一本站在语言学的角度系统研究汉语的著作,其专门以汉语文言为研究对象,也是目前同类著作中出现最早的,甚至要早于由中国学者马建忠所著、被视为奠定了中国现代语言学第一块基石的《马氏文通》(1898)八十多年。《中国言法》填补了英国汉学研究的空白,它的问世也是英国近代传教士汉学确立的先声,标志着英国汉学的研究正式迈入系统化研究的道路。


一、马士曼的汉语学习及《中国言法》的出版

1768年4月20日,马士曼出生于英国西南的威尔特郡(Wiltshire)威斯伯雷(Westbury Leigh)。马士曼家境困顿,但年少好学,他阅读了各种书籍,其中包括《中国旅行者》(The Chinese Traveller)。这本书节选自法国人杜赫德(Du Halde)关于中国的论著,使马士曼对这个东方古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794年,马士曼在布里斯托尔郡(Bristol)受洗成为教徒,并进入当地的学院学习神学和语言学等知识,后于1799年10月抵达印度加尔各答以北的塞兰坡,开始了传教生涯。

在塞兰坡的传教士中除了马士曼之外,还有威廉·华德(William Ward)、威廉·凯里(William Carey)等人,他们成立了一个印刷所,可以出版《圣经》等书籍,并计划将《圣经》译为多种语言,而将《圣经》译成中文的重任落到了马士曼身上。1805年,马士曼开始跟随一位来自澳门的亚美尼亚人乔安斯·拉萨(Joannes Lassar)学习汉语。拉萨的汉语很流利,“他生于澳门,信奉基督教,家里的中国仆役是最早与他讲汉语的人。父亲曾为他从广州请过两名老师,授其官话、中文阅读与写作,幼时读书就已逾四十卷。十三岁时被送往广州继续学习,此后七年间师从多人,还曾受雇于葡萄牙人,负责翻译处理与京廷之间的信件”。他在来塞兰坡之前,曾经在加尔各答的威廉堡学院(College of Fort William)教授汉语。对马士曼的汉语学习提供帮助的,还有一位曾经在中国呆了二十年、其中十年是在北京的天主教士P.罗德里格斯(P.Rodrigues)。1809年,罗德里格斯路过加尔各答,在此逗留了八个月。他给马士曼带来了一本拉丁语-汉语的双语词典,并回答了马士曼关于汉语语法和发音的一些问题。另外,1810年初,曾经在中国学习了几年汉语的托马斯·曼宁(Thomas Manning)也在加尔各答停留了六个月,马士曼多次跟他交流关于汉语性质的问题,特别是关于声调的问题。曼宁的中文老师在北京也生活过,对马士曼提供了北京话发音方面的帮助。

1809年,马士曼出版了《汉语的汉字与语音专论》(Dissertation on the Characters and Sound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1813年,他出版了《中文之钥》(Clavis Sinica);1814年,其汉语研究集大成的著作《中国言法》出版。从这几本著作的关系看,《汉语的汉字与语音专论》是初始之作,该书虽然从题目上看,似乎只讨论汉字和读音,但实际上里面专列一节“关于汉语语法结构的评论”(Remarks on the grammatical construction of the Chinese language),讨论了汉语语法的相关问题。马士曼在《中国言法》中说道:“这部作品在编排上确实与以前的初步的论文相似,但包含原来五倍多的内容。”可见《中国言法》是在《汉语的汉字与语音专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中文之钥》现藏于大英图书馆,以前少有学者注意到这部著作的存在。这部著作的全名是《包含一篇专论的汉字之钥 Ⅰ 关于汉字 Ⅱ关于汉语口语形式 Ⅲ 中国言法》(Clavis Sinica Containing a Dissertation Ⅰ.On the Chinese Characters.Ⅱ.On the Colloquial Medium of the Chinses and.Ⅲ.Elements of Chinese Grammar),从标题看,其结构与1814年出版的《中国言法》非常类似。《中国言法》除了后面的附有对《大学》的译介之外,其他内容分为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汉语专论(dissertation on the Chinese language)”,包含“关于汉字(of the characters)”和“关于汉语语音或者口语形式(on the sounds, or the colloquial medium of the Chinese)”两章,第二部分是“中文之钥(Clavis Sinica)”,即“中国言法(elements of Chinese grammar)”,可见两部著作对应十分整齐。实际上,如果对照一下两本著作的正文,我们会发现,《中文之钥》就是《中国言法》的更早版本。从书名上看,1813年出版的《中文之钥》包含三部分内容,但大英图书馆藏本的正文只有近80页,仅包含“I.on the Chinese characters”的内容,这部分内容与1814年《中国言法》第一部分“dissertation on the Chinese language”的“of the characters”这一章的内容完全相同,而“Ⅱ.On the colloquial medium of the Chinses”和“Ⅲ.Elements of Chinese grammar”这两部分的内容却不见踪影。这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大英图书馆收藏的《中文之钥》是残卷,本来还有更为完整的三部分内容的版本,如果是这样,1814年的《中国言法》实际是1813年《中文之钥》更换了名字重新出版的;另一种可能是1813年《中文之钥》仅是试水之作,确实只包含了一部分的内容。真相如何,还待更多材料的发掘才能解决这个问题。1813年的《中文之钥》的出版,说明《中国言法》很可能至迟在1813年就已经定稿。

马士曼《中国言法》出版后,受到了当时西方汉学界的高度认可。19世纪中期欧洲汉学的领军人物儒莲(Stanislas Julien)在其所著《汉文指南》(1869)的扉页部分特地摘抄了马士曼《中国言法》中“汉语的整个语法取决于其位置(The whole of Chinese grammar depends on position)”这句话向其致敬。1863年,担任英国伦敦大学汉语教授的萨默斯(James Summers)出版了其汉语研究性著作《汉语手册》,在前言部分,点评了18—19世纪以来欧洲出版的汉语研究著作,对马士曼《中国言法》大加褒奖:“其他几部在欧洲各地出版的著作几乎都不值一提,没有哪部有关中文的著作值得我向大家推荐,直到博学多才的马士曼(Joshua Marshman)博士的论文问世,情况才大为改观。马士曼掌握了大量的梵语和古文知识,再加上他本人能熟练使用汉语,在汉语教师指导下,通过学习,他对汉语的特征及结构形成了正确的观点。马士曼博士的《中国言法》至今仍值得大家仔细研读。”

《中国言法》虽不是西方最早的汉语语法学著作,但作为最早出版的英国学者汉语研究的著作之一,在汉语语言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下文将从汉字观、语音观、词类观等方面论述其特色。



二、《中国言法》的汉字观

马士曼研究汉字的主要视角是放在汉字的结构上。

马士曼首先注意到了汉语的214个部首。在西方认识汉字的过程中,对214部首的认识具有里程碑的作用。早期的西方学者认识到汉字带有一定表义性,是一种象形文字,如门多萨在《中华大帝国史》(1585)中提到,“他们没有跟我们一样的字母,只有用图形书写”。利玛窦(Matteo Ricci)虽然也认为“他们使用的字形很像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但他对汉字的认识更为深入。他对汉字的六书之说有所了解,但仍旧把象形作为最重要的汉字特点。他在《西国记法》(1595)中说:“以象形为首,其次指事,次会意,次谐声,次假借,终以转注,皆以补象形之不足,然后,事物之理备焉。”在这种思路的指引下,利玛窦把象形称为“本象”,指事、会意称为“作象”,假借、谐声、会意称为“借象”。虽然他认识到合体字汉字是由几部分组成的,但是仍旧把整体构成作为一个形象来看待。曾德昭的认识则更进一步,他在《大中国志》(1638)中指出:“表示任何树木的字,要和‘木’字结合,又如表示任何金属的字,也要和‘金’字结合:铁、铜、钢。”这种说法实际上意识到可以以某个汉字作为构字部件,形成一批意义相关的汉字。但曾德昭的研究只是举例性质,这一类的汉字到底有多少个,实际上仍旧没有概念。较为系统认识到汉字存在部首的是长期居住在中国的意大利学者金尼阁(Nicolas Trigault),他所著《西儒耳目资》(1626)就列出了306个部首,并且对各个部首所辖字进行了列举。而在西方本土,随着汉籍的传入,西方学者也开始认识到部首的存在。德国学者门泽尔(Christiano Mentzelio)是较早引用214部首的学者,他的一份1698年的手稿中出现了214部,收录了800多个汉字。其后,法国傅尔蒙等学者也于1722年和1742年撰文进一步介绍了214部首。214部首将纷繁的汉字归入了有限的类别中,起到以简驭繁的作用,也跟西方语言学中早就认识到的词干、词根等概念有一定相似之处,所以引起了西方学者的重视。马士曼在《中国言法》中注意到214部首,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发生的。当然,作为马士曼必备参考书的《康熙字典》使用的也是214部首系统,这是他能够对其继续进行研究的便利条件。

马士曼的214部首研究,并没有停留在部首是给汉字归类上,而是将其放到构字上,他认为:“这些部首包含在所有的汉字中;每一个汉字至少包含其中的一个部首,大多数的汉字是由1—8个部首组成的。其中的一些确实是为了方便与其他的部首组合而进行了简写。”马士曼还对《康熙字典》的收字进行了统计,认为正文部分收字有31214个,但他发现,如果从汉字是由部首组合形成的这种观点出发,会遇到一个无法解释这三万多个汉字的构字的问题。他认为,从理论上讲,214个部首,如果每一个既充当构字成分(formative)、又充当字根(primitive)来与其他213个部首发生联系,“两个部首组合在一起虽然可以产生四万五千个汉字,但实际上产生的汉字略少于三千六百个。对于那些由三个部首组合在一起形成的汉字而言,其中的两个部首没有先形成一个汉字的,勉强可以找到三百个。因此,大约三千个合体字,还有一千简单字就是我们能够解释的全部。然而,即使我们认为汉字有三万个,这些汉字也还不到其中的六分之一”。因此他怀疑,在部首和汉字这两级单位之间,还存在一种类似西方语言中词根一样的字根的成分。

马士曼在一本拉丁语-汉语词典中发现,有的汉字可以通过添加不同的部首,形成其他十几个汉字。他通查这本词典后,发现862个汉字加上一个部首形成了九千多个汉字。为了使调查更为全面,他又对整部《康熙字典》进行了统计,发现《康熙字典》的汉字是由214个部首和其他3867个汉字组成的。这个数量跟希腊语词根的数量3500大致相当。马士曼把这些能够组成其他汉字的汉字称为字根,并且统计了这些字根的数量,发现字根组成其他汉字的能力大小不一,最多的可以产生74个派生字(Derivative),最少的只产生了其本身,派生出3—74个其他汉字的字根有1689个,这是真正的字根。马士曼还进一步将字根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由一个部首添加上一些单独使用没有意义的附加成分形成的汉字;第二类是由合体字组成的汉字;第三类是由三个部首组合在一起形成的,如果去掉其中一个,其余两个就没有意义;第四类是由前面三类字根的派生字组成的。

在西方的构词体系中,词根上面往往要添加一些构词成分,在这种情况的类比下,汉字部首的作用就产生了两重性,既可以被当成字根,但是从具有的附加作用上看,马士曼认为214个部首实际上也是构字成分。马士曼也给出了最有构字能力的60个部首所构成汉字的数量,比如,“艸”构成的汉字有1423个,“水”有1333个。

在明确了汉字的字根和构字成分之后,汉字是由字根和构字成分组合而派生出来就显而易见了。马士曼的对汉字的分析,实际上将汉字的构成纳入了由词根添加词缀等附加成分构成的西方词语的框架。但中国的汉字和西方的词语这种类别可能存在着一个很大的不同:在中国的汉字中,意义主要体现在部首上,而西方词语的意义主要体现在词根上。因此,如果将汉字的部首归为构字成分,那么汉字的意义将主要由字根负担,比如“根”按照马士曼的认识框架,其意义主要不是由“木”这个构字成分表示,而是由“艮”这个字根表示的。从汉字的情况来看,汉字确实存在着“亦声字”的情况,即有的声旁既表示声音,又表示意义,这在早期汉字的孳生时,可能确实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也有很多汉字并不能这样解释,而且也看不出跟派生字之间的意义联系,强作解释,就会陷入王安石“坡乃土之皮”的困境。

不过,如果不纠结于那些派生出其他汉字的汉字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西方词根这样的表义成分,我们就会发现,马士曼所研究的实际上是一种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部件”这样的成分。在现代汉字学概念上,“部件”是介于笔画和汉字之间的一级构字单位,汉字是繁多的,而部件是有限的,借助部件,对汉字的学习可以起到化繁为简的作用,这也许是马士曼孜孜以求来研究字根的目的之一。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学者对汉字的部件有所研究,较早的是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林语堂,而马士曼则在二百多年前就注意到有这样一种构成汉字的成分,是目前材料所见到的最早对此有系统性研究的西方学者。


三、《中国言法》的语音观及对汉语谱系的归属

《中国言法》“关于汉语语音或者口语形式”这一章中,马士曼讨论了汉语的声韵调系统,并给出了汉语的音节表。从符号学的意义来看,马士曼主要是在原有的天主教士汉语标音方案的基础上,创造了一套符合英语发音习惯或者是符合当时发音特点的标音系统。与早期罗明坚《葡汉辞典》、利玛窦《西字奇迹》、金尼阁《西儒耳目资》等的汉语拼音方案相比,《中国言法》所使用的标音符号,在表示声母时,“对各种条件变体进行了简化;去掉了ç这个英语中不使用的字母,改用为ts;去掉了与英语发音习惯不符的x而换用了sh,c换用了k”。在表示韵母时,《中国言法》不再用m,而是用ng表示后鼻音韵尾,率先使用h表示入声韵尾,不再在字母上面或者下面添加附加标记来区别元音。在表示声调时,《中国言法》使用“ˊ ˋˇ”这三个更符合调型特点的符号表示上、去、入三声。这些改进为后来的威妥玛等所接受。按音位而不是条件变体设置注音符号、不使用附加标记、声调符号反映调型等原则也为今天的《汉语拼音方案》所借鉴。

马士曼在英国的布里斯托尔学院(Bristol Academy)期间就学习过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等,来到印度之后,受精通梵语的凯里的影响,对梵语也十分熟悉。而早期在印度生活,被誉为东方语言学家的威廉·琼斯所提出的梵语与希腊语、拉丁语同源的学说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使马士曼在进行汉语的语音研究时,带上了比较语言学的烙印。比如对汉语声母的分析,马士曼主要借助了《康熙字典》所附宋人36字母来研究汉语的声母,他根据自己掌握的官话音,对36字母所代表的汉字标音如下:

1.见k,溪kh,郡k,疑y

2.端t,透t’h,定t,泥n

3.知ch,彻chh,澄ch,娘n

4.帮p,滂p’h,并p,明m

5.非f,敷fh,奉f,微w

6.精ts,清ts’h,从ts,心s,邪s

7.照tch,穿tchh,状tch,审sh,禅sh

8.影y,晓h,喻y,匣hh

9.来l,日y

应该说,早在马士曼之前就有西方士人注意到36字母的存在。如金尼阁《西儒耳目资》(1626)在“列音韵谱问答”部分说:“等韵三十六所称母者,余称为父。”不过,马士曼与金尼阁关注36字母的角度有所不同。金尼阁重在通过36字母的分合来说明明末时音的状况,而马士曼探讨汉语语音的一个出发点是他认为汉语语音自古以来没有变化,所以他探讨36字母的发音除了有揭示时音的作用外,也带有古音构拟的性质。他很快发现在36字母中,每个系列第三个音似乎跟第一个音是一样的。而且他发现,这种现象不但在《康熙字典》中如此,在其他字典中也是如此,所以这背后肯定有原因。马士曼对梵语十分熟悉,他联想到这36字母表跟梵语的字母表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虽然每个系列中的第一个字母是简单的发音,第二个字母是送气字母,与汉语首字母的前八个系列中的字母完全一样,他们的第三个声音是把系列的第一个字母软化了(softened):因此在第一个系列中,k-u被软化为g-u;在第二系列中,t-u变为d-u;在第三系列中,ch-u软化为j-u;在第五个系列中,p-u软化为b-u。”马士曼还进一步把汉语和梵语作了对照(见表1)。

宋人36字母的前身是唐守温和尚所创30字母,其跟梵语有关,为后世所知。《康熙字典》亦云:“夫等韵者,梵语悉昙。”但是,梵语与36字母的关系具体为何,是否可以根据梵语对照来给36字母拟音,在马士曼之前,却罕有学者想到。马士曼意识到了36字母中每个系列的第三个音实际上对应于梵文字母表中的浊音,但囿于其所掌握的官话和粤语都没有浊音,因此,他还是没有更进一步把其中的浊音拟定出来。不过,马士曼的这个发现,给后来的学者很多启发。1853年,英国传教士艾约瑟在其所著《上海方言口语语法》(A Grammar of Colloquial Chinese as Exhibited in the Shanghai Dialect)中参照梵语及吴语中存在的浊音,将36字母中的“郡”“定”“并”“澄”“从”“状”等正式拟为浊音。艾约瑟后来在1864年所著《汉语官话口语语法》(A grammar of the Chinese colloquial language  commonly called the Mandarin dialect)中对这种拟音的方法进行了说明:“为确定各个发音的音值,我们借鉴了很多发音来源,如古代汉语对梵音的转写,日语、朝鲜语、越南语中的汉语借音,以及中国自身各省方言的现存状态等等。”

马士曼对汉语语音的研究,描写出汉语的声韵调及音节系统并不是他工作的全部,他还在此基础上对汉语与希伯来语及梵语的关系进行了探讨。从马士曼探讨汉语和希伯来语以及梵语的关系所用的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方法及结论来看,既有进步性,也有局限性。

从方法上看,马士曼经过比较发现,汉语与希伯来语和梵语这两种语言之间,各自有不同的辅音和元音,而且汉语是单音节的,希伯来语和梵语是多音节的,单音节发展成双音节是困难的,而从多音节语言中提取单音节词语也是困难的。为了证明这一点,马士曼还将古代希伯来语和梵语的文本跟汉语进行了比较。比如用公元前1900年前,亚伯拉罕(Abraham)为所多玛(Sodom)用希伯来语所写的代祷文,里面有不少于230个单词,而单音节词只有10个,其中4个见于汉语;最早的梵语写成的《罗摩衍那》的十页文本中,有459个词,里面的单音词不超过13个,这些单音节词的意思都跟汉语不一样,说明二者之间没有同源关系。另外,汉语没有屈折变化,而希伯来语和梵语都有丰富的屈折变化,这也说明它们之间没有同源关系。马士曼的这种比较方法,应该是受到当时的英国著名学者威廉·琼斯的影响。琼斯是英国历史比较语言学研究的先驱,他生活的年代距马士曼不久,而且都长期在印度生活,马士曼在《中国言法》中也多次提到琼斯的研究成果。琼斯在1786年2月在亚洲学会所作的著名的“第三次年会演讲”中,明确提出梵语和希腊语、拉丁语同源:“梵语不管多么古老,它的结构是令人惊叹的,它比希腊语更完美,比拉丁语更丰富,比二者更精练,但是与它们在动词词根方面和语法形式方面都有很显著的家族相似性,这不可能是偶然出现的。这种相似性如此显著,没有一个考察这三种语言的语文学家会不相信它们同出一源,这个源头可能已不复存在。”但实际上,在这次演讲中琼斯只是提出了这种猜想,而并没有提供直接的语言学证据进行论证。“在这次演讲其他地方也没有举任何例子来证明他的印欧语假说。非但如此,我们查对琼斯现存的所有已经正式出版的著作后,也没有发现他为证明印欧语假说而举出过上述例子。”而马士曼讨论汉语和希伯来语与梵语的关系的方法则更具有操作性,他对汉语和两种语言词语的差异的结论是建立在实际的语言对比的基础之上的。同时,我们也得指出,这种将现在的汉语和古希伯来文献以及梵语文献的词语进行比较是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假设上的,这就是他认为汉语从古至今语音系统没有发生改变:“我们没有充分的理由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中国曾经出现过任何跟今天完全不同的语音系统。”当然,这种认为汉语语音古今没有变化的想法也并非马士曼所独有。英国学者约翰·韦伯(John Webb)在《论中华帝国的语言是原始语言的可能性》(1669)这部名作中说:“既然从他们国家最初开始形成起,他们的语言就一直连续不断地被保存在各个时代的书面文字中;既然那些书面文字来自他们很久以前最初的象形文字,并从此一直保持如一;既然他们的语言一直存在于这些文字中,而且据他们说至今仍不失其纯正……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大胆得出结论:中华帝国的母语或天然语言永久地保持了其古老的纯洁性,没有任何变化或改动。”这些学者当时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还是对汉字的特性了解不深,而是从字母文字的特点去揣测。字母文字是表音的,读音改变就会在词形变化中体现出来,而西方学者认为汉字既然字形变化不大,那么读音也应该没有多少变化。

从结论上看,马士曼首先认为汉语与希伯来语之间没有发生学关系。“汉语口语形式可能起源于希伯来语,或者希伯来语起源于汉语都是没有依据的:这两种语言,也许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语言,在起源上似乎是完全独立的。”马士曼进一步推断,汉语的产生可能跟《圣经·创世纪》中记载的巴比塔的传说有关。认为汉语是一种原初的语言,甚至跟《圣经》的传说发生关系,并非马士曼首创。曾德昭在《大中国志》(1638)中说:“中国使用的语言是很古老的,许多人认为它是巴比伦塔的72种之一。”韦伯也说:“历史显示,在巴别塔变乱之前整个地球只使用一种语言,而此时中国已经有人居住。《圣经》说,语言的混乱是上帝对人类的惩罚,只降临在修筑巴别塔的人的身上;而历史表明,此前已经繁衍生息的中国人并未参与(修建)巴别塔。而且无论是希伯来还是希腊的编年史都表明,中国人远在语言混乱之前就有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迄今仍在使用。”不过,马士曼的贡献则是认识到汉语的起源和希伯来语的起源是独立的,这两种语言都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语言,这与西方早期普遍认为希伯来语是最早的语言的说法相比,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马士曼还认为汉语并非与梵语同属一个语系,这则与威廉·琼斯等主张将汉语和梵语划归到一起的说法划清了界限。威廉·琼斯在亚州学会的第七次年会演讲中说“中国人与印度人同源”,在第三次年会演讲中说“中文结构形式里的语音序列(the order of sounds in the Chinese grammars )跟我们观察到的西藏(语言)的情况几乎对应,极少不一致,而印度人认为藏语是他们的神创制的”,在第八次演讲中说“藏语古时候是属于梵语和多音节的”,这实际上是将汉语和藏语划归到了跟梵语相同的起源上。从今天学界对世界语言的语系分类来看,梵语属于印欧语系,而汉语属于汉藏语系,马士曼认识到了汉语和梵语属于不同的起源。更难得的是,马士曼还划出了与汉语同属一系的语言:“中国西部和南部直至孟加拉邦边界的所有国家,包括近千英里长度的国家,都使用汉语口语”,“虽然梵语字母系统几乎遍及使用字母符号的亚洲南部,但当穿过孟加拉邦的边界向北或向东时,就会发现这些国家拥有一种不同的口语形式”。这就把中国西藏地区,以及不丹、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泰国等国家的语言划归到了汉语一系,这跟今天学界对这些语言属于汉藏语系的认识是一致的。这说明马士曼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汉藏语系的概念,但其学术洞察力是敏锐和超前的。


四、《中国言法》的汉语词类观

对汉语词类的讨论是《中国言法》的一个重要内容,马士曼将汉语的词类分为体词、形容词、代词、动词和小词,小词分为副词、介词、连词、感叹词。这种词类的划分,在具体词的类别和层级体系上,与之前西方学者的划分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从词的类别看,在《中国言法》之前,卫匡国在《中国文法》(1653)中将汉语词类分为了“名词(含形容词)、代词、动词、介词、副词、感叹词、罕用连词、数量词”这几类;瓦罗《华语官话语法》(1703)则讨论了静词(含名词和形容词)、代词、叹词、连词、介词、副词、数词、量词、各类小词等词类;马若瑟《汉语札记》(1728)在讨论汉语口语的语法时涉及名词、代词、动词、副词、介词、各类小词;巴耶尔《汉语博览》(1730)讲解了名词、代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数词的用法;傅尔蒙《中国官话》(1742)则讨论了名词、代词、动词和各种小词的用法。从来源上看,这些《中国言法》之前的著作大多套用了拉丁语研究的语法系统。约公元前1世纪,古希腊学者狄奥尼修斯(Dionysios)在其著作《语法术》(Technē Grammatikē)中建立了八个词类的体系,将词语分为:名词、动词、分词、冠词、代词、介词、副词、连词。公元6世纪,深受《语法术》影响的古罗马学者普利西安(Priscian)所作《语法原理》(Institutiones Grammaticae)将拉丁语的词语分为名词、动词、分词、代词、副词、介词、叹词、连词,确立了拉丁语的词类体系,但“模仿的印迹很重,如形容词仍被归在名词底下,分词仍是独立的一类”。普利西安的著作,作为集古希腊和罗马语法研究的大成之作,对于后世拉丁语的研究和教学具有深远影响,而早期的天主教士对拉丁语的学习则是必不可少的,语法是教会学校的三门必修课之一,当他们来到东方面对汉语时,套用拉丁语语法的研究体系就成了很自然的选择。因此,这些早期的汉语著作中,形容词也没有独立成类,小词则是对分词的挪用。瓦罗甚至直言:“根据我们的八大词类来表示,即名词、代词、动词、分词、介词、副词、感叹词以及连词。”

而马士曼的《中国言法》对汉语词类划分则并不是对拉丁语词类体系的模仿,也不是直接照搬卫匡国等人的汉语词类体系,他建立了一套以英语词类研究体系为基础的汉语词类体系。岳岚将马士曼《中国言法》的词类体系与美国学者林德利·默里(Lindley Murray)1795年所撰《各年级适用的英语语法》(English Grammar Adapted to the Different Classes of Learners)进行了对比,发现从大类上看,默里的词类有冠词、体词、形容词、代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感叹词9种,马士曼的《中国言法》只少了冠词这一类。但是在两者大框架相似的基础上,马士曼对词类也有一些自己的处理方式,比如数词和序数词放在形容词下,感叹词有表示钦佩、惊讶、怜悯、愤怒之分,介词包括后置词,动词还包括使役、反身、交互等几种类型。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知道马士曼《中国言法》的词类体系大致是挪用了默里的词类系统,而做了局部的改造。

马士曼之所以没有照搬瓦罗等人所建构的拉丁化汉语词类体系,而是仿拟了英式词类体系,客观上是由于塞兰坡孤悬海外,西方汉语研究的成果不容易及时获得。马士曼主要是跟随拉萨和偶尔到访的有中国经历的一些传教士学习汉语,如马士曼在《中国言法》的序言中所说,他只是在该书几乎打印了一半的时候,才见到了傅尔蒙的《中国官话》,几个月后,才看到了巴耶尔的两卷八开本的《汉语博览》。这种客观条件的缺乏,反而使马士曼走出一条不同于以往天主教士研究汉语的新路。不过,马士曼之所以能够在汉语研究上自成体系,还得益于更为宏观的社会背景。

首先,这与英语发展的现代化及地位日益提高有关系,经过了英国文艺复兴的洗礼,莎士比亚等人的作品使英语的使用提高到了一个新的等级,“英语已成为能和古代希腊文、拉丁文以及现代欧洲先进国家的语言(法语和意大利语)相媲美的文学语言”。随着英国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长足发展,英国也成为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英语的应用已经不限于口语交际和文学创作,而成为一种有生命力的跨领域的通用语言,并且随着英国的殖民扩张,英语也进一步输入海外印度等国,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语言。这种局面成为马士曼从英语出发研究汉语的底气所在。

其次,这与18世纪以来英国语法研究的本土化有关系。早期的英国语法研究大多照搬了拉丁语语法研究的八种词类。随着研究的深入,套用拉丁语语法研究体系的情况在18世纪中后期发生了改变。1761年约瑟夫·普利斯特里(Joseph Priestley)出版了《英语语法基础》(The Rudiments of English Grammar),1762年罗伯特·洛思(Robert Lowth)出版了《简明英语语法入门》(A Short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Grammar),1765年William Ward出版了《语法篇》(An Essay on Grammar),1795年林德利·默里(Lindley Murray)出版了《各年级适用的英语语法》(English Grammar Adapted to the Different Classes of Learners),1797年他又出版了简本《默里英语语法节选》(An Abridgment of Murray’s English Grammar)。与拉丁式的词类划分体系不同,这些语法学家新立冠词一类,将形容词从名词中独立出来,与体词并列,去掉分词,这样将词类分为九类:冠词、体词、形容词、代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感叹词。马士曼《中国言法》除了没有冠词外,其他词类与这些英国语法学家的词类体系如出一辙。

实际上,马士曼也在《中国言法》中提到了洛思和默里,并表示了极大的推崇:“在洛思(Lowth)之前,几乎没有任何英语语法是名副其实的。”许多真正有学问的人做了很多次的尝试,想要按照拉丁语的语法的形式和原则来解释我们的英语。最后一位英语语法学家(林德利·默里,Lindley Murray)出现了,他仔细权衡英语本身的性质,在阐释方面比他之前的所有学者都做得更多。”马士曼对洛思和默里的推崇,并非仅是个人的观感。“最重要的是罗伯特·洛思的《简明英语语法入门》(a Short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Grammar)(1762),该书成为19世纪初标准的参考书与学校用语法作品的典范”,该书也标志着“标准语法终于面世……接受过文化教育的公众从洛思这里寻找到了他们一直在寻求的东西:关于何谓标准英语、非标准英语的明确标准”。不过,虽然洛思的《简明英语语法入门》在学界有极大的声誉,但这本书的初衷是“为私人和家庭(intended merely for a private and domestic use)”之用,将洛思的语法体系在社会上发扬光大的正是马士曼推崇的另一位学者默里。默里1795年出版了《各年级适用的英语语法》这部著作,在该书的介绍中,他承认这是一本汇编性的作品,语法部分应该归功于洛思等人的研究。这部著作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在校的各级学生,有更为广泛的受众群体。该书一经问世,就受到了极大的欢迎,先后出版了五十多个版次,学术界也大多对这部著作赞誉有加,如英国学者希利(Hiley)称赞说:“获得最大赞誉的通用语法是默里先生的语法,这部著作体现了他之前的最著名的语法学家所推导出来的原理和规则,并且通过更好的编排,超越了此前的任一部著作。”这部著作也为默里赢得了“英语语法之父”的盛誉。可见,洛思和默里等人基于英语本体的研究以及获得的广泛认可,为马士曼撰写《中国言法》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参照系。

从词类的层级体系看,马士曼《中国言法》的词类体系虽然受英式语法研究的影响,将汉语的词类分为体词、形容词、代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感叹词八类,但是我们从全书章节的编排上可以看到,这八个词类并不是完全放在一个等级上。其中体词、形容词、代词、动词各自独立成章,而副词、介词、连词、感叹词是放在小词(Particle)下,作为一个子类出现的。这种处理方式与英式语法系统不同。今天汉语主流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将汉语词类分为实词和虚词两类,虚词包括介词、连词、感叹词等,马士曼虽然没有提出跟小词并列的实词的概念,但是他将介词、连词、感叹词统合到小词之下,实际上已经有了虚词的概念。马士曼在二百多年前有这样的眼光,无疑是超前的,而中国学者则是在八十余年后,由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确立了实字包括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虚字包括介字、连字、助字、叹字的类似格局而为后世所沿用。因此,马士曼的汉语词类层级体系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如前所述,马士曼的汉语词类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挪用了洛思、默里的英式词类体系,但是在洛思、默里的体系中,这几个词类都是处于同样的等级,副词、介词、连词、叹词并非哪个词类的子类,马士曼的这种处理方式是有其他的来源还是自己研究所得,值得进一步探究。

从马士曼之前西方天主教士已经完成的多部重要的汉语研究著作来看,对于汉语的词类大致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是将多个词类放在一个等级上。如卫匡国《中国文法》将名词、代词、动词列在了第二章,第三章讨论了介词、副词、叹词、连词的同时,也讨论了名词、代词、数词和量词,词类并无明显的层级划分;瓦罗《华语官话语法》则大致是将每个词类列在一章,不过也存在将叹词和连词列在一章、介词和副词列在一章的情况,词类体系的层级性不是很明显;马若瑟《汉语札记》(1728)在讨论汉语口语的语法时涉及名词、代词、动词、副词、介词、各类小词,这些词类独立分节,并无等级之分;巴耶尔《汉语博览》(1730)也分节讲解了名词、代词、动词、副词、介词、连词、数词的用法。而词类有层级体系的则是傅尔蒙的《中国官话》,这部著作分章节分别讨论了名词、代词、动词和各种小词(Particulis)的用法,其中小词的范围包括很广,既包括了副词、连词、叹词、介词(前置词、后置词),也包括了肯定词、否定词、数量词、条件词等。傅尔蒙之所以没有像其他学者一样划分词类,而是将小词单独立类,可能是受到了旅居法国的中国学者黄嘉略的影响。1702年,23岁的黄嘉略跟随法国传教士梁弘任(Arms de Lionne)抵达欧洲处理“礼仪之争”的申诉事宜,后在1706年定居巴黎。当时的法国对中国文化十分热衷,黄嘉略作为一个有文化素养的中国人,受到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接见,并被任命为国王的中文翻译,开始编写一本汉语语法的著作,而傅尔蒙则担任了黄嘉略的助手。不过,黄嘉略的汉语语法著作最后没有正式出版,而黄嘉略去世后,其研究材料全部交给了傅尔蒙,在此基础上傅尔蒙才出版了《中国官话》。黄嘉略的汉语语法今天已经无法找到全文,不过中国学者许明龙在巴黎天文台图书馆中发现了黄嘉略另外一位助手弗雷莱(Nicolas Fréret)誊写的这本书的书目,可以一窥其词类体系概貌。从这个书目中可以看出,黄嘉略除了将名词、动词、代名词单列之外,还单列一类包括“副词、连词及其他用于表示关系的小品词”。黄嘉略之所以没有照搬西方的语法学体系而单列小品词一类,与中国传统的语言学重视虚词研究的传统有关。在中国的学术体系中,虚词也被称为助语辞、助字、虚字等,一般包括除了名词、动词、代词等有实际意义的词类,在历史上也产生了如卢以纬《助语辞》(1324)、刘琪《助字略辨》(1711)、袁仁林《虚字说》(1746)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著作。对于受过中国传统小学训练的黄嘉略来说,他将小品词也就是虚词单独立类是合情合理的。而作为黄嘉略助手的傅尔蒙,在其出版的著作中也继承了黄嘉略的词类体系是很自然的,所以才呈现出与其他西方学者单一层级汉语词类体系的不同。马士曼《中国言法》的词类层级体系将副词、介词、连词、感叹词统为小词的次类,很明显又是对傅尔蒙《中国官话》的沿袭。马士曼本人也在《中国言法》的序言中承认,当他“把这部著作几乎打印了一半的时候”,他“见到了傅尔蒙的《中国官话》”。《中国言法》除了序言和附录外,正文共566页,而小词部分自第461页起,是这部著作的后半部分。因此,马士曼在见到傅尔蒙的《中国官话》后,借鉴其词类层级体系是完全有条件的。不过如前所述,傅尔蒙虽然受黄嘉略的影响建立了小词一类,但是包含的内容仍旧较为庞杂,小词内部的次类也互有参差,还没有完全脱离中国传统小学虚字的研究范式,而马士曼《中国言法》的小词这一词类,则很明确地将之分为副词、连词、介词、感叹词四个次类,层次分明,除了没有单独列语气词一类外,已经非常接近我们今天对虚词的认识。

还需要指出的是,《中国言法》将副词、连词、介词、感叹词归为小词的子类,也有传统西方语言学研究的渊源。在西方的词类划分体系中,是否具有词形变化是词类的一个重要标准。如古希腊语法学家狄奥尼修斯《语法术》所建的八个词类中,有词形变化的有五个——名词、动词、分词、冠词、代词,而无词形变化的有三个——介词、副词、连词。古罗马学者普利西安研究拉丁语的《语法原理》继承狄奥尼修斯的词类思想,将拉丁语的词语也分成了有词形变化的名词、动词、分词、代词;而没有词形变化的则在副词、介词、连词三类之外,新增加了叹词。德国学者罗西林(Reuchin)撰写的《基础希伯来语》(1506)则将希伯来语的词分为名词、动词、小品词三大类,前两类有形态变化,后一类没有。在次类划分上,小品词又分为了副词、连词、介词、叹词四类,这也是较早将这四类词明确归为一类的著作。英国的英语语法研究是在模仿拉丁语语法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早期也经常依据是否有词形变化把词分为两类,如《英语语法》(An English Grammar,1641)、《皇家语法》(The Royal Grammar,1688),一类是有词形变化的(declined),包括名词、代词、动词、分词,一类是无词形变化的(undeclined),包括副词、介词、连词、叹词。这种分类方法,与《中国言法》将副词、介词、连词、叹词归为小词一类表面上如出一辙。但实际上,二者虽有渊源,却形同实异。《中国言法》清楚地认识到,汉语的词类是没有形态变化的,“汉语名词中没有表示格(case)、性(gender)或数(number)的屈折变化,或者动词的语气(mood)、时态(tense)和人称(person)的屈折变化,却试图将其语法精确地转换为拉丁语或希腊语语法,那么这种语言就会被扭曲”。因此,马士曼在将副词、介词、连词、叹词划为一类的时候,并没有照搬西方语法研究将之归为没有词形变化的词类方式(实际上,汉语的名词、动词、代词、形容词也是没有词形变化的),而是将之归为小词(particle),这更多地是出于这些词类用法上的特点。在摆脱了西方语法很大程度上是靠词形变化表示这一桎梏之后,马士曼进一步思考汉语语法的本质特点:“很明显,构成其他语言的句法的规则很少能用于汉语,这些规则是建立在词尾标记名词的格、性和数的一致性基础上的,在汉语中没有一席之地。在这些规则不存在的地方,就不会有使用所产生的这些规则的空间。位置,在汉语中发挥了词尾的作用,这形成了汉语语法的基础”;“在考察不同的词类时,读者会发现,汉语的整个语法取决于位置”。这个发现也使马士曼对汉语的了解超过了之前的大多数汉学家。


马士曼写作《中国言法》时,偏安于塞兰坡一隅,终生也未到过中国,但其所处的时代,为其研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一方面,西方汉学研究已经积累了数百年的成果,初步构拟了以拉丁语为参照系的汉语研究的体系。另一方面,近代英国国势日益强大,在18世纪后半叶率先发起了第一次工业革命。与之相匹配的是,英语语法的研究进入了一个空前繁荣的时期,这使马士曼在进行汉语研究的时候,有了一个新的英式参照系。同时,印度也是东西方交往的一个重要中转站,因此他才有机会辗转通过傅尔蒙的《中国官话》接触到了中国传统语言学的思想,而与之几乎同时生活在印度的威廉·琼斯的比较语言学思想又为其研究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视野。《中国言法》研究虽然有所不足,如对部件的认识是基于从西方语言的词根类比而得,进行古音构拟时没有意识到浊音的存在、认为古今音没有变化,没有明确建立一个与虚词相对的实词的概念,但其所取得的成果与以往研究相比,具有非常重要的突破意义。《中国言法》在汉字研究中较早具备了部件意识,部件是介于笔画和整字之间的一个重要构字单位,今天的学者认为:“汉字的信息量主要由部件及其组合来体现,将组成汉字的部件拆分出来是汉字字形处理中首要的基础工作。”在语音研究上,《中国言法》利用与梵语的比较,在36字母的基础上进行古音构拟,这也影响了后来的艾约瑟的研究,艾约瑟结合域外材料和方言材料,进一步构拟了古音的音值;在汉藏语系的认定上,今天中国学者一般认为汉藏语系“主要分布在中国、泰国、老挝、缅甸、不丹、锡金、尼泊尔、印度、孟加拉、越南、柬埔寨等亚洲各地”,这个分布地区与《中国言法》所说几乎一致。在词类划分上,汉语词类首先分为虚、实二类更是成为学界的共识。二百多年前马士曼《中国言法》所取得的成果仍为今天的语言学界所承认和吸收,这也充分说明了其重要的价值,它的出版,也成为英国进入传教士汉学阶段的重要标杆。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3期《语言学研究》专栏,第138—150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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