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袁薇,郑登津,肖土盛 | 以党建促扶贫:党组织嵌入与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

袁薇,郑登津等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4-09-04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以党建促扶贫:

党组织嵌入与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


推荐语

目前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已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探究精准扶贫的影响因素对于我国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党的领导是脱贫攻坚的根本保障和根本优势,本文研究非国有企业党组织嵌入对企业精准扶贫行为的影响及作用机理,发现党组织通过提升企业的扶贫意识和扶贫能力进而促进企业扶贫行为,研究结论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资本市场助力精准扶贫提供了启示。


作者简介

袁薇,四川大学商学院助理研究员,管理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证券监管等,曾在《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多篇论文。


郑登津,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副主任。


肖土盛,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副院长。


摘要:脱贫攻坚是我国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党的领导是脱贫攻坚的根本保障和根本优势。基于2016—2021年中国A股非国有企业样本,实证检验党组织嵌入对企业精准扶贫行为的影响及机理。研究发现,党组织嵌入显著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精准扶贫行为,且这一关系受到高管特征的影响。渠道分析表明,党组织嵌入主要通过提升企业的扶贫意识和扶贫能力来促进精准扶贫。进一步分析发现,相对于“输血”式扶贫,党组织对“造血”式扶贫的促进作用更明显,同时党组织嵌入还显著提升了扶贫成效。

关键词:精准扶贫;党组织;非国有企业;扶贫意识;扶贫能力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精准扶贫是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创新扶贫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并将精准扶贫纳入政府专项治理。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脱贫攻坚战指明了方向。为贯彻落实《决定》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明确了“要贯彻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发挥资本市场行业优势”。全面推进精准扶贫,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已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全国八百三十二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九百六十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探究精准扶贫的影响因素对于我国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自中国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以来,非国有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现象愈加普遍。据笔者统计,2016年参与精准扶贫的非国有上市公司有665家,截至2020年已逐年上升至1543家,2021年尽管受新冠疫情影响仍有1230家非国有上市公司参与精准扶贫。然而,学术界鲜有研究关注中国特色的非国有企业党组织治理制度对企业精准扶贫行为的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组织嵌入企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公司治理模式的一种典型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脱贫攻坚道路的政治优势。已有文献发现非国有企业党组织可以提升公司治理、降低企业违规行为和盈余管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然而,少有文献从微观企业角度考察非国有企业治理与精准扶贫之间的关系。近期,修宗峰等考察了国有企业纪委治理对精准扶贫的影响,董静和吕孟丽则是将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同时纳入样本混合研究,然而非国有企业党组织治理不同于国有企业,二者在党组织话语权、参与治理程度以及权力结构安排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精准扶贫投入意愿和强度上亦有显著不同。将产权性质不同的两类企业纳入同一研究样本,一方面难以识别清晰的理论逻辑和影响机制,另一方面难以厘清非国有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原因,淡化了非国有企业在精准扶贫中的贡献。本文认为有必要单独讨论和研究非国有企业中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的作用,这不仅有利于厘清非国有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深层次原因,还对民营企业发挥独特优势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启示。此外,虽然部分文献考察了非国有企业党组织嵌入对企业捐赠行为的影响,但精准扶贫不同于企业捐赠。企业捐赠更多是公益性质的转移支付,不创造额外价值,并非政治行为;而精准扶贫在我国是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产业扶贫、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扶贫方式亦可以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新的价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党的领导是脱贫攻坚的根本保障和根本优势,坚持和完善党建帮扶是助推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研究非国有企业党组织对精准扶贫的影响对于巩固扶贫成果、健全防止返贫检测和帮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在非国有企业中,党组织的嵌入是否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精准扶贫行为呢?从理论上来说,一方面,精准扶贫作为实现国富民强、伟大民族复兴的首要任务和核心系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作为党中央的“神经末梢”和脱贫攻坚的“一线指挥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起到核心主导作用,其有动机贯彻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引领企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持续推行精准扶贫工作,表现为非国有企业党组织嵌入提升上市公司的扶贫意识;另一方面,非国有企业党组织嵌入可以提升企业治理、为企业带来资源,最终提升上市公司的扶贫能力。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以2016—2021年中国A股非国有企业为样本,研究了党组织嵌入对企业精准扶贫行为的影响及机理。实证结果发现,党组织嵌入显著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精准扶贫行为。渠道分析表明,党组织嵌入提升了企业的扶贫意识和扶贫能力,具体表现为提升了企业的政策响应和政策贯彻意识、降低了企业的融资约束和融资成本,最终推动企业增加精准扶贫行为。异质性分析发现,党组织嵌入对企业精准扶贫行为的促进效应在高管具有贫困经历、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是党员的组别中更加明显。进一步分析发现,相对于“输血”式扶贫,党组织对“造血”式扶贫的提升更多;同时党组织嵌入显著增加了企业帮扶的脱贫人数和脱贫项目建设,且促使企业更可能实施持续帮扶计划。本文的结论在考虑内生性问题、改变关键变量度量以及排除替代性解释后仍然成立。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主要体现在:第一,本文从党组织治理的角度丰富了精准扶贫影响因素的文献。精准扶贫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党建促扶贫”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党的领导核心优势,然而鲜有文献从微观企业角度研究党组织嵌入对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影响。本文单独讨论和研究非国有企业中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发挥的作用,对于民营企业发挥独特优势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共同富裕具有一定启示。第二,本文在党组织发挥扶贫作用的机制探讨上具有一定的贡献,为党组织嵌入提升精准扶贫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新的见解。本文借助文本分析的研究方法度量了企业的政策响应程度,以扶贫意识和扶贫能力作为影响机制,对党组织嵌入影响精准扶贫行为进行了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厘清了党组织促进精准扶贫行为的作用机制,对于理解“以党建促扶贫”的作用途径具有一定启示。第三,本文也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作用。本文积极响应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精神,目前我国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未来还需要持续巩固精准扶贫成果、持续推动乡村振兴、为民生改善提供科学路径和持久动力。因此,深入研究精准扶贫工作的影响因素尤其重要。本文的异质性分析显示,高管的贫困经历和党员身份会显著提升其所在公司的扶贫程度,从而本文亦启示党组织应当充分基于企业高管特征开展扶贫活动。本研究为巩固扶贫成果、健全防止返贫检测和帮扶机制提供启示,也为“以党建促扶贫”、加强非国有企业中党的领导提供了理论基础。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我国证监会于2016年9月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强调要发挥资本市场优势、贯彻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同年,上交所和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精准扶贫数据。建立在数据可得性的基础上,部分学者研究了精准扶贫的影响因素,发现上市公司基本财务特征如业绩、规模、企业性质、国有企业纪委治理、政府采购会影响企业的精准扶贫行为,但少有关注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制度党组织嵌入非国有上市公司是否能够提升企业的精准扶贫行为。近年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不断加强,党组织与民营企业“双向嵌入”能否提升上市公司精准扶贫行为呢?本文具体分析如下:

一方面,强化党组织在精准扶贫实践中的政治核心引领作用,可以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表现为非国有企业党组织嵌入提升上市公司的扶贫意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贫困治理中的政治考量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具有一致性。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的基本理念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其提高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是我国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同时,精准扶贫不仅体现在党的第十八次、第十九次、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中,还体现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中,是企业中党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活动的重点内容。各层次党组织积极贯彻党中央意志,在企业中的全覆盖强化了全国贫困治理的权威性和动员力。微观上,嵌入非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作为党中央的“神经末梢”和脱贫攻坚的“一线指挥部”,扮演着强化扶贫意识的角色,发挥着战斗堡垒的作用。当非国有企业党委成员与董事会成员“交叉任职”,即代表党组织嵌入非国有企业中且具有一定的话语权。社会网络理论中的“嵌入理论”认为,经济行为总是嵌入于非经济行为之中,并受到非经济行为的影响,同时还会带入非经济行为的治理作用。嵌入企业的党组织有助于贯彻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在非国有企业中传达党中央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和决心、结合证监会的资本市场助力脱贫攻坚意见为企业精准扶贫注入内生动力,引领企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持续进行精准扶贫工作,提升企业对党中央精准扶贫政策响应和贯彻的可能性,进而提升企业的扶贫意识。

另一方面,非国有企业党组织嵌入可以提升企业的治理水平和盈利水平,强化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核心领导能力可以提升上市公司的扶贫能力。首先,以往文献发现党组织作为我国特色的公司治理制度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治理水平,体现为降低企业的违规行为和盈余管理行为,而公司治理的提升则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绩效。进一步地,单个非国有企业的党组织作为一个节点(node)被嵌入全国高度统一发达的党组织网络中,通过加入区域性的联盟或者全国性的党组织网络,可以获得社会信用(Social Credentials)的证明以及身份强化的认同。根据交易费用理论,良好的党组织建设可以帮助企业与当地政府取得更多联系,进而获得相应的政治资源,比如获得更高的杠杆、更低的税负和更强大的市场权力,从而降低企业的市场交易费用,最终表现为缓解企业融资约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以此提升企业的扶贫能力。最后,党组织领导使得扶贫工作的开展更加有组织、有纪律。比如伊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潘刚提出“党建引领、产业带动、精准发力、全面脱贫”十六字方针,以党建工作引领扶贫工作,全面助力内蒙古脱贫攻坚和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因此,相对于无党组织嵌入的企业,党组织嵌入的企业在精准扶贫相关会议和政治学习中,能系统性地学习到科学有效的精准扶贫方案,进而更有可能提升精准扶贫的能力。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具有扶贫意识和扶贫能力的企业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向外传递其社会责任感和企业的经济实力。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说:

H1: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党组织嵌入可以提升非国有企业的精准扶贫行为。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从2016年开始披露精准扶贫的数据,本文样本区间从2016年开始。样本选择过程如下:以2016—2021年所有A股非国有上市公司作为初始样本,删除金融类企业,这是因为金融类企业与非金融类企业在财务特征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删除数据缺失的观测,最终得到15 360个公司-年度观测值。本文所需党组织与董事会“交叉任职”的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的董事会成员简历并经过手工整理得到,民营企业政策贯彻的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并经过文本分析得到,CEO的出生地是否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994年批次认定的贫困县数据来自手工整理,高管是否为党员、上市公司注册地是否有红色基地的数据均来自手工整理。其他财务数据均来自万得(Wind)数据库和国泰安(CSMAR)数据库。为了缓解极端值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1%和99%水平的Winsorize处理。


(二)变量定义与模型设定


借鉴以往研究文献,本文构建如下模型检验党组织嵌入对企业精准扶贫行为的影响:

其中,被解释变量TAP表示企业精准扶贫行为,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度量:(1)Ln_TAP,等于公司i在t年的扶贫总额(为资金和物资折款之和)加1取自然对数;(2)D_TAP,等于公司i在t年是否存在精准扶贫行为的虚拟变量,若存在则赋值为1,否则为0。核心解释变量Party表示党组织嵌入上市公司的程度,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度量:(1)Ratio_Party,等于既是董事会成员又是党委委员的人数除以全部董事会总人数;(2)D_Party,等于董事会与党委是否存在交叉任职的虚拟变量,若存在则赋值为1,否则为0。

参考已有文献,本文的控制变量包括:公司规模(Size),等于公司在t年末的市值取自然对数;资产负债率(Lev),等于公司在t年末的总负债除以总资产;盈利能力(ROA),等于t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t年末的公司总资产;账面市值比(BM),等于公司t年末权益账面价值除以市值;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等于t年末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两职合一(Dual),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则取值为1,否则为0;独董比例(IndDir),等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机构持股比例(InstOwn),等于公司t年末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经营现金流量(OCF),等于公司t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除以总权益;现金持有比率(Cash),等于t年末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以总资产。此外,本文还在模型中控制了行业(Industry)和年度(Year)固定效应。


四、主要实证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表1列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Ln_TAP的均值和标准差分别为0.633和1.722,D_TAP的均值为0.142,表明14.2%的样本企业存在精准扶贫行为。Ratio_Party的均值和标准差分别为0.028和0.06,D_Party的均值为0.222,意味着有22.2%的公司存在董事会与党委交叉任职的现象。其余控制变量的分布特征与已有文献类似,不再赘述。此外,未列示的变量相关系数分析显示,党组织嵌入变量Ratio_PartyD_Party与企业精准扶贫指标Ln_TAPD_TAP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初步佐证了本文的假说H1。其余控制变量的相关系数符号基本符合预期,且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


(二)主要回归结果


表2列示了党组织嵌入与企业精准扶贫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中,Panel A是党组织嵌入与企业是否参与企业精准扶贫的回归结果,被解释变量为D_TAP,采用Logit模型进行回归。第(1)(2)列未纳入控制变量,Ratio_PartyD_Party的系数分别为3.073和0.330;第(3)(4)列纳入全部控制变量,Ratio_PartyD_Party的系数分别为1.914和0.185。无论是否纳入控制变量,Ratio_Party和D_Party的回归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党组织嵌入可以显著促进非国有企业的精准扶贫行为。经济意义上,以第(4)列结果为例,当存在党组织与董事会交叉任职时,平均企业精准扶贫概率为15.75%;当不存在党组织与董事会交叉任职时,平均企业精准扶贫概率为13.71%,意味着党组织嵌入使得企业精准扶贫概率提升14.88%(=(15.75%-13.71%)/13.71%×100%)。Panel B检验了党组织嵌入与企业精准扶贫金额的影响,被解释变量为Ln_TAP,采用OLS多元回归模型。第(1)(2)列未纳入控制变量,Ratio_PartyD_Party的系数分别为2.245和0.234,第(3)(4)列纳入全部控制变量,Ratio_PartyD_Party的系数分别为1.244和0.109。无论是否包含全部控制变量,党组织嵌入与企业精准扶贫金额之间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总体而言,以上结果验证了本文的假说H1。

进一步,本文研究党组织嵌入对不同类别精准扶贫的影响。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脱贫攻坚要求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实施多种精准扶贫措施。本质上,这些精准扶贫措施可以分为“造血”式扶贫和“输血”式扶贫两大类。参考修宗峰等的做法,本文将产业扶贫、生态医疗扶贫、教育扶贫、技能培训扶贫等为贫困地区带来脱贫技能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扶贫方式界定为“造血”式扶贫,而将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扶贫方式界定为“输血”式扶贫,相较而言,“造血”式扶贫能为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注入更加强大的动力。具体地,本文构造变量Ln_MB,等于“造血”式扶贫总金额加1取自然对数,D_MB则表示企业当年是否存在“造血”式扶贫的虚拟变量,若存在取值为1,否则为0;Ln_TB,等于“输血”式扶贫总金额加1取自然对数,D_TB则表示企业当年是否存在“输血”式扶贫的虚拟变量,若存在取值为1,否则为0。实证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不难发现,党组织嵌入同时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造血”式扶贫和“输血”式扶贫,且对“造血”式扶贫的促进效应略大于“输血”式扶贫。


五、进一步分析

(一)渠道检验


根据前文理论分析,党组织嵌入可能通过影响企业的扶贫意识和扶贫能力影响精准扶贫行为,因此本小节对上述可能的影响渠道进行探究。

首先,本文检验党组织嵌入对企业扶贫意识的影响。考虑到扶贫意识本身比较抽象、难以直接度量,本文认为扶贫意识体现为企业对党中央政策的响应和贯彻意愿。借助文本分析技术,本文分别提取上市公司年报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和整体年报的政策响应情况。理论上,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提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的十八大)、“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的十九大)、“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的二十大),则代表该公司在传递党中央重要会议内容和重要会议精神,意味着企业具有更强的政治响应和贯彻倾向,进而更可能参与到精准扶贫工作中。因此,本文采用年报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或整体年报是否提及上述大会作为其精准扶贫意识的度量。本文设定变量Political_MDA,若上市公司在年报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党中央全国代表大会则赋值为1,否则为0;Political_AR,若上市公司在整体年报中提及党中央全国代表大会则赋值为1,否则为0。表4报告了党组织嵌入企业对其政策响应和贯彻意愿的影响,不难发现,度量党组织嵌入的解释变量Ratio_PartyD_Party与度量扶贫意识的被解释变量Political_MDAPolitical_AR之间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明党组织嵌入会显著提升非国有企业对党中央政策的响应和贯彻,提升企业的精准扶贫意识。

其次,本文检验党组织嵌入对企业扶贫能力的影响。扶贫能力主要和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融资成本等因素有关,因此本文将从融资约束和股权融资成本两方面对企业的扶贫能力进行刻画。融资约束参考已有文献计算的融资约束FC指数衡量,FC值越大代表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越严重,扶贫能力越弱。股权资本成本参考已有文献采用两种方式计算:变量COEC_capm为采用CAPM模型计算的企业股权融资成本,COEC_fama为采用三因子模型计算的企业股权融资成本。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发现核心解释变量Ratio_PartyD_Party与反向度量扶贫能力的被解释变量融资约束FC在1%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与度量融资成本的被解释变量COEC_capmCOEC_fama之间亦至少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这表明党组织嵌入显著降低了非国有企业的融资约束和股权融资成本,即提升了企业的扶贫能力。


(二)异质性分析


根据高层梯队理论,党组织嵌入与企业参与精准扶贫之间的关系可能受到高管特征的影响,因此本小节进一步探究高管贫困经历和党员身份的调节作用,以期更深入地理解党组织嵌入影响非国有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行为的作用条件。

理论上,曾经有贫困经历的公司高管更有意愿参与精准扶贫,党组织对精准扶贫的影响力会更为显著。参考相关文献,构建变量Poverty,若CEO的出生地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1994年批次认定的贫困县,或者CEO童年经历了“大饥荒”时期则赋值为1,否则为0。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交乘项Ratio_Party×PovertyD_Party×Poverty的回归系数均至少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党组织嵌入对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的促进作用在高管具有贫困经历的组别中更加明显。

类似地,当公司高管具有党员身份时,其可能更有意识促使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预期党组织嵌入与企业精准扶贫的正向关系在此类企业中更显著。为检验该推测,本文设置变量CCP,若公司it年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是党员则赋值为1,否则为0。实证结果见表7:当采用Ratio_Party度量党组织嵌入时,交乘项Ratio_Party×CCP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当采用虚拟变量D_Party度量时,交乘项D_Party×CCP的系数亦均为正。这些结果表明,党组织嵌入对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的促进作用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是党员的组别中更加明显。


(三)党组织嵌入与精准扶贫成效分析


本文主要回归结果检验了党组织嵌入对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行为的影响,进一步地,本小节将对企业精准扶贫的成效进行检验以更好地理解其真实效应。

首先,本文从实际帮扶脱贫人数和建设脱贫项目两个角度出发,考察企业精准扶贫的实际效果。具体地,构建变量LnPovAlleviatet年企业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人数加1取自然对数,LnProjectNum为企业帮助建设的脱贫项目数量加1取自然对数。实证检验结果见表8第(1)—(4)列,发现党组织嵌入与帮扶脱贫人数(LnPovAlleviate)和建设脱贫项目数(LnProjectNum)均在1%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表明党组织嵌入不仅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的投入,还提升了企业精准扶贫的实际效果。

其次,本文检验了党组织嵌入对企业精准扶贫工作持续性的影响。考虑到脱贫攻坚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等特点,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建立持续的长效帮扶机制。部分被帮扶人群和地区条件极其恶劣,可能在帮扶当期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但扶贫成果难以持续或者可能出现波动性返贫。因此,帮扶单位通常需要持续投入一定规模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做到脱贫不脱帮扶。理论上,嵌入非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在政治学习、公司间扶贫经验交流等活动中应当充分认识到精准扶贫工作的特点,更可能促使公司参与持续性的帮扶工作。鉴于此,本文构建虚拟变量IsTPAPlan,若企业存在精准扶贫的进一步帮扶计划则取值为1,否则为0。实证结果如表8第(5)(6)列所示,发现Ratio_PartyD_Party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党组织嵌入能够显著促进非国有企业确立进一步帮扶计划的可能性。


(四)稳健性检验


第一,参考Oster方法评估潜在的遗漏变量偏差。前文结论可能受到遗漏变量问题的干扰,即党组织嵌入和企业扶贫行为之间的关系可能受到不可观测的公司特征影响。基于处理效应与不可观测变量的关系可以由处理效应与可观测变量的关系推出这一假设,Oster完善了遗漏变量偏差的稳健性检验方法,该方法亦被国内外顶级期刊广泛使用。具体地,Oster提出当模型存在不可观测的变量时,可以采用β*=β*(Rmax)获得真实系数的一致估计。该模型应用需要设定两个参数:δ通常取值为1,代表不可观测变量至少与可观测变量一样重要,Rmax通常设定为当前回归拟合优度的1.3倍,代表控制了不可观测变量后拟合优度会达到当前拟合优度的1.3倍。在设定两个参数的基础上,本文利用Oster的方法对β进行估计,如果估计的β落在了基准模型(1)(即前文表2)估计参数的95%置信区间内,则通过了该检验。实证结果如表9所示,因变量为D_TAP,解释变量为Ratio_PartyD_Party时,β的估计值分别为0.178和0.012,分别落在了表9中来自表2估计参数的95%置信区间内;因变量为Ln_TAP时,结果类似。上述结果均通过了检验,表明遗漏变量问题并不影响本文系数估计的稳健性。

第二,采用工具变量法缓解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发现可能面临自选择、遗漏变量等导致的内生性问题,例如本身更愿意贯彻党中央政策的企业更可能积极建设党组织和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为此,本文手工收集红色教育基地作为工具变量,并采用工具变量法进行检验。理论上,红色教育基地主要宣传党带领人民抗战的历史作用,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培育民族精神为目的,一般不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扶贫行为。若企业位于红色教育基地,则企业更可能积极建设党组织、促进党委与董事会交叉任职,从而与其党组织嵌入正相关。具体地,本文构建虚拟变量RedBase,若企业位于我国的红色教育基地,则RedBase取值为1,否则为0。实证检验结果见表10,第(1)(4)列的第一阶段结果显示,企业所在地是否有红色教育基地与企业党组织嵌入呈显著正相关,且F值显示通过了弱工具变量检验,表明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是合理有效的。第(2)(3)列及第(5)(6)列的第二阶段结果显示,党组织嵌入与非国有企业精准扶贫行为的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采用工具变量法后本文的主要结果依然是稳健的。

为增强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本文还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1)采用熵平衡匹配(Entropy Balancing)和倾向得分匹配(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 PSM)方法缓解可能的自选择问题。其中,熵平衡匹配的思路是以信息熵增量为距离进行整体匹配,即在确保实验组和对照组矩相等的情况下,优化对照组的权重赋予,不同权重赋予的对照组可以视为一组新的对照组。本文选取基准回归中的全部控制变量作为匹配协变量,发现在采用熵平衡匹配后本文的结果依然稳健。此外,本文还采用了倾向得分匹配方法,其匹配思路为:对于公司i,若在样本区间内于t年首次出现交叉任职情况,则于t年为公司i在样本区间内无党委董事会交叉任职的(对照组)公司中,匹配一个对照公司j。结果显示,经过PSM匹配后本文的主要结果依然稳健。(2)改变党组织嵌入的度量。党组织的地位和发言权不仅可以从其在董事会中的席位体现,亦可通过写入公司章程予以体现。经检验发现,党建入章确实可以促进企业的精准扶贫行为,与本文主要结论一致。(3)排除替代性解释。本文在基准回归中采用所有的非国有企业作为研究样本,保留了部分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民营上市公司。然而,这类企业本身具有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且其原本的红色“基因”使其更可能积极响应精准扶贫号召。因而,一个替代性解释为:本文的主要结果是由国企改制的民营企业导致的。为排除该替代性解释,本文删除了由国企改制来的民营企业并重新进行回归检验,结论不变。(4)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将其他可能影响企业扶贫行为的因素纳入模型作为额外的控制变量,包括政治关联、审计师声誉、媒体关注度。检验结果显示,本文研究结论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六、结论与启示

由贫穷所直接导致或者衍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是当今世界最具挑战的问题,我国将贫困治理纳入国家治理的战略目标、实行专项治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精准扶贫方略,是中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胜法宝,是中国减贫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以党建促扶贫”加强了组织力量,对于长远的扶贫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本文从非国有企业党组织嵌入的角度出发,研究党组织嵌入对企业精准扶贫行为的影响机理,发现提升企业响应和贯彻党中央政策的意识以及企业精准扶贫的能力可能是党组织嵌入促进企业精准扶贫行为的重要渠道。异质性分析显示,本文的结果更可能出现在高管具有贫困经历和董事长或总经理是党员的组别中。本文的结论在考虑内生性问题、改变关键变量度量以及排除替代性解释后仍然成立。

本文验证了党组织在非国有企业中对精准扶贫的促进作用,对我国进一步巩固精准扶贫成果、坚持党的领导具有重要启示。本文的启示如下:第一,本文揭示“以党建促扶贫”具有其理论基础和实践意义,党组织嵌入不仅可以促进非国有企业的精准扶贫投入,更可以显著提升精准扶贫成效和实施进一步扶贫计划的概率。因此,建议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党组织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中的核心作用,使得基层党组织成为巩固扶贫工作、实施乡村振兴坚实的“战斗堡垒”。第二,本文渠道检验显示党组织通过提升企业的扶贫意识和扶贫能力,进而促进企业的精准扶贫行为。因此,党组织在推进党中央政策时,要分别从意识和能力两方面入手,如通过政治学习等日常学习活动准确宣传和传达党中央会议精神,提升企业落实和贯彻党中央精神的意愿;同时,还需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提升企业的扶贫能力,最终促进企业的扶贫行为。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经济与管理研究》专栏,第122—134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相关文章:


欢迎关注“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微信公众号

投稿平台

https://xdxbs.xmu.edu.cn/

https://xmds.cbpt.cnki.net/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